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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俄罗斯、乌兹别克斯坦路向航空运能项目】招标公告

发布日期:2024/3/22 16:36:36 浏览:18

来源时间为:2024-03-15

白俄罗斯、乌兹别克斯坦路向航空运能项目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SY2024-33/HTZB2024-FE009)

 

 

 

项目所在地区:陕西省,西安市

一、招标条件

本白俄罗斯、乌兹别克斯坦路向航空运能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其他资金/,招标人为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陕西省分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

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本次采购运费预计为30万元/年。白俄罗斯路向航空运费限价:旺季(每年的9 月至次年1月)限价46.41元/KG,淡季(每年的2月至8月)限价41.41/KG;乌兹别克斯 坦航空运费限价:旺季(每年的9月至次年1月)限价33元/KG,淡季(每年的2月至8月)限价28/KG。预计白俄罗斯(明斯克)航空运费10万元/年,乌兹别克斯坦(塔什干)航空

运费20万元/年。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2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西安-白俄罗斯(明斯克)航空运能服务; (002)西安-乌兹别克斯坦(塔什干)

航空运能服务;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西安-白俄罗斯(明斯克)航空运能服务)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1.投标人应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港澳台地区除外)依法注册成立的独立法人或其分支机构,具有合

法有效的营业执照,本次采购项目符合其经营范围。

2.具有如下航空运输相关资质之一:

1)具有公共航空运输企业经营许可和国际航线经营许可的国际航空公司,或其负责航空货

运销售的相关公司(应提供与航空公司的关联关系证明及航空公司的资质);

2)具有航空公司对本项目所报标包航线的邮件运输代理授权书;

3)取得民航机场(空港)其他相关资质的机场地面服务公司。

3.投标人应具备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

4.投标人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及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经营状况良好,不得有下列情况:()

投标时被责令停业或破产状态的;(2)投标时财产被重组、接管、查封、扣押或冻结的;()

最近三年内因骗取中标等违法情形被取消中标资格的;(4)最近三年内因严重违约被解除 中标合同,或取消供应商资格的;(5)最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有严重违法、犯罪活动,被行政处罚或追究刑事责任;(6)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列为经营异常或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列入异常后移出除外);(7)被“信用中国”网站 ()等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列入失信惩戒对象;(8)

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9)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5.具备良好的供应能力,具有完善的售后服务和良好的信誉,无不良经营行为。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7.本项目不接受被列入陕西邮政采购供应商黑名单且在限制期限内的投标人投标。

8.投标人与邮政无投资关系且存在以下情况的,不得参加采购活动:邮政领导人员及其亲属和其他特定关系人、邮政员工持股(限非上市公司),以个人身份(组织委派的除外)担任

法人、董事长、总经理、监事的企业,以及邮政所属工会或员工集体出资成立的企业。;

002西安-乌兹别克斯坦(塔什干)航空运能服务)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1.投标人应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港澳台地区除外)依法注册成立的独立法人或其分支机构,具

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本次采购项目符合其经营范围。

2.具有如下航空运输相关资质之一:

1)具有公共航空运输企业经营许可和国际航线经营许可的国际航空公司,或其负责航空货

运销售的相关公司(应提供与航空公司的关联关系证明及航空公司的资质);

2)具有航空公司对本项目所报标包航线的邮件运输代理授权书;

3)取得民航机场(空港)其他相关资质的机场地面服务公司。

3.投标人应具备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

4.投标人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及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经营状况良好,不得有下列情况:(1)投标时被责令停业或破产状态的;(2)投标时财产被重组、接管、查封、扣押或冻结的;(3)最近三年内因骗取中标等违法情形被取消中标资格的;(4)最近三年内因严重违约被解除 中标合同,或取消供应商资格的;(5)最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有严重违法、犯罪活动,被行政处罚或追究刑事责任;(6)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列为经营异常或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列入异常后移出除外);(7)被“信用中国”网站 ()等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列入失信惩戒对象;(8)

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9)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5.具备良好的供应能力,具有完善的售后服务和良好的信誉,无不良经营行为。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7.本项目不接受被列入陕西邮政采购供应商黑名单且在限制期限内的投标人投标。

8.投标人与邮政无投资关系且存在以下情况的,不得参加采购活动:邮政领导人员及其亲属和其他特定关系人、邮政员工持股(限非上市公司),以个人身份(组织委派的除外)担任

法人、董事长、总经理、监事的企业,以及邮政所属工会或员工集体出资成立的企业。;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4年03月15日08时30分到2024年03月22日17时00分

获取方式:获取方式: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每日8:30-17:00,进入《中国邮政电子采购与供应平台》在线报名、电汇缴费购买招标文件,逾期不予受 理.具体流程为:(1)登录平台(未注册用户请先免费注册,注册后办理CA,未收到证书之前,可使用领取码报名项目及购买招标文件)→查看最新招标项目→供应商报名[请务必按要求  填写对应信息,并上传报名资料文件(原件的扫描件)](如资料不全,招标人拒绝接受)→等待审核→审核通过后一招标文件费(电汇缴费并上传缴费=凭证)→确认报名成功一供应商下载 招标文件。具体操作流程请登录中国邮政电子采购与供应平台网页最下端关于新手入门中的平台操作流程,平台联系电话:400-0809-508(周-至周五9:00-17:00)(2)报名单位须凭企业数字证书(CA)办理项目后续电子投标事宜,之前未办理企业数字证书(CA)的企业需要登录  《中国邮政电子采购与供应平台》,点击门户网站[用户中心]中[CA办理]按钮,根据系统提示与要求完成数字证书申请。(3)报名资料:凡有意参与本项目的供应商需提供“单位介绍信、购买人身份证”加盖公章的扫描件,(注:请按照顺序将所有报名资料的扫描件放到一个PDF文件内,只上传一个PDF文件即可,上传时文件夹命名为所投项目名称 公司名称,出现未按照规定上传、资料不全、资料不合格的情况,招标人有权拒绝)4.2招标文件售价¥500元,售后不退。招标文件付费方式:电汇、转账。4.3标书费电汇开户行及账户信息帐户名:华泰工程管理有限公司账号:91140078801400000885开户银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北京西直门支行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4年04月08日09时30分

递交方式:西安市碑林区广丰国际二区2401会议室纸质版递交,电子版文件网上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4年04月08日09时30分

开标地点:西安市碑林区广丰国际二区2401会议室

七、其他

投标文件的递交:

1.递交时间:纸质版、电子版投标文件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均为:2024年4月8日9时30分。递交平台、签到: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中国邮政电子采购与供应平台》(网址:)递交加密的电子版投标文件,并于投标截止时间之前完成纸质版投

标文件和电子版投标文件“签到”流程。

2.纸质版投标文件递交地点、现场电子版投标文件解密地点:西安市碑林区广丰国际二区

2401会议室。

3.投标人递交纸质版投标文件,并且携带制作电子版投标文件的电脑,保证网络畅通、运行环境良好、介质完好等,不影响开标后现场解密电子版投标文件。逾期或不符合规定的纸质

版和电子版投标文件不予接收。

4.加密、解密。投标人须在开标前对《中国邮政电子采购与供应平台》(网址:

)递交的电子版投标文件进行加密。投标人须在平台下载《中国邮政投标管家》工具结合CA证书,进行电子版投标文件的编制,并在开标前进行加密后上传至

平台。开标时,使用CA证书进行电子版投标文件现场(远程)解密。

5.电子版投标文件与纸质版投标文件内容须相同。招标文件中要求的盖章、签字,在制作电子版投标文件时可以是有效的电子签章,也可以是加盖公章、签字的纸质版扫描件(电子签

章后,文档不得修改,否则签章无效,如需修改,请修改后重新签章)。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陕西省分公司纪委办公室。

九、联系方式

招标人: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陕西省分公司

地   址:陕西省西安市高新区唐延路5号陕西省邮政大厦

联系人:鲁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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