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时间为:2023-12-14
附件7
关于提交上海佳保环境服务有限公司评议结果的报告
市绿化市容局:
上海佳保环境服务有限公司,自2023年1月,在本区高行镇从事生活垃圾清运(湿垃圾收运、干垃圾收运)的单位,现经我单位组织评议,2023年度内评议结果为95分,等级为优(优良中差)。
评价明细情况如下:
一级项目名称
评议项目得分
扣分说明
履约情况
30
规范服务
27
作业扰民
收运作业
10
日常管理
10
公众监督
18
有低于90分问卷
附件1生活垃圾清运作业服务质量评议表
一级项目
评议要求
扣分标准
单项评议扣分
扣分项说明
履约情况
(30分)
车辆配置:车辆及随车设备配备及维护情况。(10分)
未按照合同要求配备车辆或随车设备未安装的,每发现一辆扣1分。
安全运营:作业人员严格遵守安全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车辆行驶遵守交通法规,未发生超速超载、人员伤亡等交通事故。(10分)
未经过培训合格上岗的,每人次扣1分,人员违规操作的,每发现1次扣1分。发生一般事故的,扣2分;发生较大及以上等级事故的,扣5分。
应急保障:应急作业响应及时,按照合同要求履行应急预案及应急保障服务。(10分)
无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的,扣3分;应急预案应包含消防、防台防汛、人身伤亡等,每缺一项扣1分;未定期开展演练,每次扣1分。
规范服务(30分)
车容车貌:是否有污垢残留、涂装是否规范和脱落、车身单位信息和投诉电话及分类标识是否齐全、是否拖挂散落、是否携带无关物品。(15分)
发现一起单类现象扣1分,扣完为止。
作业规范:持证上岗、统一着装、配备清扫工具、车走地净等情况,不存在作业扰民、跑冒滴漏、混装混运等情况,执行“不符合分类品质拒绝收运”管理制度。(15分)
发现一起单类问题扣1分,扣完为止。
2
作业扰民
收运作业
(10分)
收运频次:湿垃圾应日产日清(夏季根据部分区域需求落实每日两次清运),干垃圾原则上每日清运,有害垃圾按月或预约收运,可回收物收运执行管理主体(招标主体)合同内容。
未按照合同约定频次清运的,发现一次扣1分;造成生活垃圾积压的,出现一次扣3分,造成生活垃圾严重积压的,出现一次扣5分。
日常管理
(10分)
基础台账:作业规范化建设年度工作计划、作业车辆更新改造计划、作业人员培训情况、车辆固定资产管理情况、车辆修理维护记录、车容车况日常自查记录、车辆清洗保洁日志、作业车辆运输作业路线计划与记录、单位内容作业质量考评记录、投诉处理备忘录。
每缺一项或未达到规范扣1分。
公众监督(20分)
问卷调查(10分):开展至少50份社区与单位满意度调查。
90分以下,每份问卷扣1分,扣完为止。
3
有低于90分问卷
媒体曝光(5分)
属负面报道且经查实属管理不力的,每次扣1分,扣完为止。
市民投诉(5分)
属负面投诉且经查实属管理不力的,每次扣1分,扣完为止。
附件2
关于提交上海三帝废旧物资回收有限公司评议结果的报告
市绿化市容局:
上海三帝废旧物资回收有限公司,由上海市浦东新区高行镇人民政府签订服务协议,自2020年8月,在浦东新区高行镇(乡、工业区)从事可回收物回收的单位,现经我单位组织评议,2023年度内评议结果为95分,等级为优(优良中差)。
评价明细情况如下:
一级项目名称
评议项目得分
扣分说明
企业管理
(20分)
19
检查过程中出现过一次数据未及时上传,因网络断网
服务点运营管理(30分)
28
有偿回收宣传力度不够
中转站和集散场运营管理
(30分)
28
现场作业区和存放区标识线模糊,目前已整改完毕。检查过程中地面有少量可回收物散落
安全生产
(10分)
10
社会责任
(10分)
10
附件1
上海市可回收物主体企业服务质量评价表
街镇:上海市浦东新区高行镇人民政府
填表人:金盈联系方式:68975033日期:2023年12月1日
一级项目
二级项目
评议要求
扣分标准
扣分明细
扣分说明
企业管理(20分)
制度建设(5分)
主体企业应制定包括人员管理、劳动保护、称重计量、安全管理、应急预案、疫情防控、设施设备维护保养等内容的管理制度,并严格执行。
未建立管理制度,每缺一项扣1分;相关制度要求未执行到位且产生后果,每发现一次扣1分。
台账管理(5分)
服务点、中转站和集散场都应设置纸质或电子作业台账;合理安排物流计划,确保物流畅通;并能够提供可回收物物流来往记录台账,确保流量和流向可溯、可控、可查。
未设置台账的,扣5分;台账信息作假的,发现1次扣1分;相关信息记录不完整的,缺少1项扣1分。未合理安排物流计划,导致物流积压影响市民正常交投交售的,发现1次扣1分;无法提供可回收物出货凭证和单据的,扣2分。
数据管理(5分)
主体企业加强可回收物数据管理工作,做到数据真实可靠、按照规定及时进行数据传输。
数据作假的,扣5分;未按规定及时上传数据的,发现1次扣1分;上传数据不准确的,发现1次扣1分。
1
检查过程中出现过一次数据未及时上传,因网络断网
服务管理(5分)
点、站、场服务和作业人员应做到“统一标识、统一车辆、统一服装、统一衡器、统一服务”的“五统一”规范。
未达到相关要求的,发现一次扣1分。
服务点运营管理(30分)
服务告知(10分)
回收服务运营应采用本市统一规定的垃圾分类标志标识,应做到“五公开”,即:回收人员信息公开、回收价格公开、回收种类公开、投诉电话公开、便民热线公开。
未使用统一标志标识,发现一次扣2分;未悬挂公示牌的,扣10分;公示牌信息缺失的,每缺少一项,扣2分。
回收服务(10分)
主体企业应按照上海市可回收物回收指导目录,回收所服务居住区全品类可回收物,包含废纸张、废塑料、废玻璃制品、废金属、废织物、低价值可回收物。通过定时定点回收、流动预约回收、部分上门回收等各种形式,做好区域内回收服务,定期做好服务点可回收物清运工作。发生不可抗力导致7天以上不能正常回收的,应及时做好通知通告,内容应包含不能正常回收主要原因、恢复时间及过渡应急措施等。
被12345、信访等市民投诉举报未做到全品类回收、回收服务不正常的,1次扣1分。采用自助型(智能型)回收箱的,设备故障超过24小时未上门修理,设备满仓超过4小时未上门清运的(早上8点到晚上5点),发现1起扣1分。发生不可抗力导致7天以上不能正常回收且未及时通知通告的,发生1次扣1分;通知通告每缺少一项相关内容扣1分。
有偿回收(10分)
对3公斤以上市场回收废品应提供有偿回收服务,采用自助型(智能型)回收箱的,应具备现场交易功能(含在线支付、积分等形式)。
被12345、信访等市民投诉举报对3公斤以上市场回收废品不提供有偿回收服务的,或经采购(招标)单位检查发现的,发生1次扣2分。采用自助型(智能型)回收箱的,不能实现现场交易功能,发现1次扣2分。
2
有偿回收宣传力度不够
中转站和集散场运营管理(30分)
合法经营(10分)
主体企业应按照规定开展合法经营活动,不得转包转租经营,如需跨省市转移可回收物利用的,应按规定办理相关手续,并接受相关部门监督。
经查实主体企业转包转租经营或发生违规违法行为引发恶劣影响的,扣10分;经查实将可回收物交于无证照的非正规废品回收点的,扣5分;主体企业未办理相关手续直接向外省市转移固体废物的,扣5分。
信息公开(5分)
应采用本市统一规定的垃圾分类标志标识,主体企业应在场所明显位置悬挂公示牌,公开人员信息、回收价格、种类、投诉电话、便民热线等;按规定配置可回收物回收车辆或机具,并在车身统一喷绘标识。
未悬挂公示牌的,扣5分;其它未达到相关要求的,每项扣1分。
回收保障(4分)
主体企业应按照公示时间提供回收服务,并能够全品类回收可回收物,发挥低价值可回收物回收的托底保障作用。
公示时间段内未提供回收服务的,扣1分。经查实主体企业拒收低价值可回收物的,扣1分;未能全品类回收可回收物的,扣1分。回收服务长期不及时或回收量严重不足的,扣1分。
设备管理(2分)
主体企业应配备计量称重、打包、减容、装卸、转运等设备,并保证设备的安全稳定运行。
设施设备未能正常使用的,扣2分。
区域管理(4分)
场站内作业区域和存放区域应用标识线或围栏分开,存放区域内可回收物各品类应分类、分隔整齐堆放。
现场作业区域和存放区域无明显分割的,扣2分;可回收物各品类未设置明显隔断设备和标识的,扣2分。
1
现场作业区和存放区标识线模糊,目前已整改完毕。
环境管理(5分)
场站内部及周边环境应保证干净整洁,并严格控制噪声、粉尘、污水、异味等污染,排放污水应符合相关标准。
经检查发现场地内环境脏乱差的,扣2分;被行政机关处罚的,扣3分。
1
检查过程中地面有少量可回收物散落
安全生产(10分)
安全培训(5分)
主体企业应每季度对从业人员进行安全生产培训,包括:劳动保护、用电、动火、防台防汛等方面内容。
未进行安全培训的,扣5分;安全培训内容缺项的,每项扣1分。
安全管理(5分)
主体企业加强服务点、中转站和集散场的安全管理工作,每月开展安全生产检查工作,包括:防疫、消防设施配置,用电安全、动火安全等方面内容。
发生安全或消防事故的,扣10分;未按要求开展安全检查的,扣5分;缺项的,每项扣1分。
社会责任(10分)
响应管理(4分)
遇重大突发事件能及时组织人力成立突击队,协助政府部门开展应急工作。
遇突发紧急情况,需主体企业协助开展相关工作,主体企业拒不配合的,扣4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