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时间为:2025-6-28
为保障航空运行安全,民航局自2025年6月28日起实施新规:禁止携带无3C标识、3C标识不清晰、被召回型号或批次的充电宝乘坐境内航班。7月6日,昆明机场发布关于携带充电宝乘机的温馨提示,请旅客务必注意以下事项:
允许携带的充电宝:有清晰、完整的3C标识,且非召回产品。仅限手提行李携带,不可托运。禁止携带的充电宝:1.无3C标识或标识模糊不清的充电宝,无论容量大小、是否损坏,均禁止携带,需提前自行处理。2.被召回的型号或批次,请以“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缺陷产品召回技术中心”官方网站相关信息为准。
寄递或暂存服务:顺丰寄递服务(仅限有3C标识的充电宝);暂存服务(非召回品牌无3C标识充电宝)可以免费暂存7天。暂存后的取回地点:航站楼B1层顺丰柜台(营业时间6:00-22:00)。取件前需在顺丰企业微信提前预约。
温馨提示:若旅客携带属于没有3C标识、3C标识不清晰、被召回型号或批次的充电宝乘坐境内航班,无论容量大小、是否损坏,均禁止携带;充电宝仅可作为手提行李携带,请旅客提前取出备查;若需暂存或寄递,请预留充足时间。
本报记者孙江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