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时间为:2024-12-11
“感谢法官的调解,让你们费心了,我也没想到因为20块钱还打了场官司,今后再遇到事情一定积极沟通!”老张在电话中向办案法官倾诉,感激之情溢于言表。
案情回顾
2024年1月,生活在东北的老张在拼多多平台某商家下单,为他的爱犬购买了一双价值20元的
商家在发现平台退款后,联系了老张要求退货,并安排了
调解经过
案件受理后,爱辉区法院第一时间启动了诉前调解程序。诉前调解法官及时阅卷,积极与双方当事人电话沟通,迅速了解案件的事实经过,并准确找到了双方争议的焦点。经调查问询,法官发现老张并不经常进行网络购物,对退货流程不熟悉。在平台操作时,老张看到可以申请“仅退款”,且宠物鞋已经被丢弃,随后选择了退款。
调解法官耐心地向老张释明法律规定,并告知他如果对货物不满意,可以与商家协商退货退款。仅退款的处理方式不仅会让商家遭受货物及运费损失,还会破坏正常的网络交易秩序。在一番耐心细致的劝解下,老张最终同意向商家支付货款,但不同意赔偿损失。随后,调解法官通过电话向商家说明了老张并非恶意申请退款,商家表示理解并主动放弃其他的索赔请求。在调解法官的主持下,双方达成一致调解意见,老张也于调解当日将货款转到商家账户中。
如今,网络购物已经成为很多人购物的首选渠道。消费者在网购中如果对所购商品不满意,应当及时与商家进行沟通协调,并妥善保存好商品及相关凭证。电商平台并非商品的所有权人,在处理售后问题时,进行“仅退款”操作应当慎重。同时,消费者和商家都应遵循诚实信用原则,合理利用平台规则维护自身权益,以免承担不必要的法律风险。
供稿:爱辉区法院
原标题:《【身边案例普法速递】一双宠物鞋引发的纠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