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调整本市非居民天然气销售基准价格的通知

2024/7/3 18:41:06 点击:48 次

来源时间为:2022-11-16

各有关单位:

根据《关于完善本市非居民天然气用户上下游价格联动机制的通知》(沪发改规范〔2022〕10号)相关规定,结合本市天然气上游气源价格变动情况,经市政府同意,决定调整本市非居民用户天然气销售基准价格,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市管网公司直供用户价格提高0.84元/立方米,一般非居民用户价格提高0.71元/立方米。调整后的价格见下表:

非居民用户天然气销售基准价格表

单位:元/立方米

用户类别

调整后基准价格

市管网公司直供用户

漕泾热电

3.74

天然气发电厂

3.74

化学工业区

3.99

其他

3.99

一般非居民用户

500万立方米以上

4.53

120-500万立方米

5.01

120万立方米以下

5.18

上述价格自2022年11月1日起执行。实际销售价格以政府制定的基准价格为基础,由供应企业在上下5的浮动幅度内确定。

请各供应企业认真做好准确抄表、宣传解释等工作,妥善处理实施中的有关问题,提高服务质量和管理水平,确保全市燃气稳定安全供应。

特此通知。

上海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2年11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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