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时间为:2024-03-04
近日,最高人民法院召开新闻发布会,宣布人民法院案例库正式上线并向社会开放。首批入选人民案例库的案例共计3711件,其中无锡法院共入库57件。
人民法院案例库
无锡法院入库案例目录
1.荣宝英诉王阳、永诚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江阴支公司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案
2.某环保联合会诉某管委会等生态破坏民事公益诉讼案
3.吴某凤等人销售有毒、有害食品案
4.江苏某科技公司、杨某业欺诈发行债券案
5.马某祥、熊某义等人拐卖妇女案
6.潘某销售假药案
7.江苏某数码公司诉山东某科技公司恶意提起知识产权诉讼损害赔偿纠纷案
8.某环保联合会诉某生猪专业合作社等环境污染民事公益诉讼案
9.陈某生、潘某传播淫秽物品牟利案
10.孙某业、孙某友故意杀人案
11.程某诉赵某买卖合同纠纷案
12.徐某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案
13.黄某垒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案
14.周某宝妨害公务案
15.吴某某受贿违法所得没收案
16.孙某海危险驾驶案
17.李某杰、刘某贩卖毒品案
18.包某伟危险驾驶案
19.杨某过失致人死亡案
20.张某民虚假诉讼案
21.王某盗窃案
22.石某肆盗窃案
23.王某杰诈骗案
24.翟某生等盗窃案
25.无锡某印染有限公司、黄某某申请承认和执行外国法院民事判决、裁定纠纷案
26.王某筠等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签订、履行合同失职被骗案
27.朱某某等盗窃案
28.沙某某容留他人吸毒案
29.王某故意伤害案
30.方某等人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案
31.顾某某诉王某房屋买卖合同纠纷案
32.闻某生掩饰、隐瞒犯罪所得案
33.刘某庚抢劫案
34.某电缆有限公司诉PLI、某行无锡分行独立保函欺诈纠纷案
35.无锡某甲置业有限公司诉无锡某乙置业有限公司、晋某有限公司公司解散纠纷案
36.须某受贿案
37.张某盗窃案
38.钱某甲、钱某乙挪用公款案
39.杜某某徇私舞弊不征税款案
40.深圳市某某数据科技有限公司诉某某电器(深圳)有限公司、无锡某某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债权人撤销权纠纷案
41.某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无锡分公司诉常某某追偿权纠纷案
42.尤某诉无锡某有限公司股东知情权纠纷案
43.无锡某担保有限公司诉无锡某置业有限公司破产债权确认纠纷案
44.钱某诉某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无锡市分公司财产损失保险合同纠纷案
45.顾某诉某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无锡分公司财产保险合同纠纷案
46.沈某等走私国家禁止进出口的物品案
47.何某强奸案
48.无锡某货运有限公司诉江苏某科技有限公司仓储合同纠纷案
49.章某诉无锡某金属涂装科技有限公司承揽合同纠纷案
50.韩某受贿案
51.王某诉某保险公司成都分公司财产保险合同纠纷案
52.江苏某甲能源有限公司申请破产重整案
53.叶某诉江苏某工程有限公司、第三人纪某等股东资格确认纠纷案
54.周某诉某某人寿保险公司人寿保险合同纠纷案
55.江阴市某电气有限公司诉王某等追收抽逃出资纠纷案
56.重庆某物流公司诉江苏某幕墙公司、江阴某铝材公司定作合同纠纷案
57.刚某、吴某竹受贿案
1
荣宝英诉王阳、永诚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江阴支公司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案
裁判要点
交通事故的受害人没有过错,其体质状况对损害后果的影响不属于可以减轻侵权人责任的法定情形。
2
某环保联合会诉某管委会等生态破坏民事公益诉讼案
裁判要点
建设单位在建设工程中未经批准占用并改变林地用途对生态环境造成损害,应承担恢复生态环境的民事责任。“恢复原状”不仅指就地恢复原有的环境状况,更主要的是指恢复环境的生态容量,达到生态平衡,这更符合恢复原状的法理精神。如果能够就地恢复,即应就地恢复,若就地恢复确有困难,可以异地恢复,以尽量达到或超过原有的生态容量水平。
3
吴某凤等人销售有毒、有害食品案
裁判要点
将有毒、有害食品作为赠品交付消费者的,综合考虑主产品和赠品的价值以及消费者购买产品的目的,能够认定以赠品为名行销售之实的,应当认定为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主产品的价值在计算销售金额时作为犯罪成本,不宜进行扣除。
4
江苏某科技公司、杨某业欺诈发行债券案
裁判要点
本案发生在2021年3月1日起施行的《刑法修正案(十一)》之前,当时的罪名为“欺诈发行股票、债券罪”,目前已调整为“欺诈发行证券罪”,涵括欺诈发行股票、债券和其他证券的情形。就欺诈发行证券而言,中小企业发行私募债券属于欺诈发行债券罪的规制对象。欺诈发行证券罪的犯罪主体为特殊主体,特指发行公司、企业债券的自然人和单位;所侵犯的客体是国家对债券发行市场的管理制度以及投资者的合法权益;主观方面必须是出于故意;客观方面表现为在公司、企业债券募集办法中隐瞒重要事实或者编造重大虚假内容,以欺骗手段骗取发行,数额巨大、后果严重或者其他严重情节的行为。应当依据结果数额作为欺诈发行债券罪的发行数额进行定罪量刑,结果数额是行为人实际募集的数额,除案发前归还以外,往往也是投资人实际遭受损失的数额。
5
马某祥、熊某义等人拐卖妇女案
裁判要点
明知系被拐卖的妇女仍以“介绍婚姻”为名谋取非法利益的,构成拐卖妇女罪。
6
潘某销售假药案
裁判要点
疫苗属于生物制品类药品,其功能主要在于预防、治疗人的疾病,有目的地调节人的生理机能。而生理盐水通常不具有上述功能,不属于药品。使用生理盐水充当“疫苗”,属于“以非药品冒充药品”,应当认定为“假药”。采用虚构事实的方法销售假药,尽管具有诈骗犯罪的特征,但与诈骗犯罪主要侵犯被害人的财产权利有所不同,所涉行为主要侵犯被害人健康权,宜以销售假药罪定罪处罚。
7
江苏某数码公司诉山东某科技公司恶意提起知识产权诉讼损害赔偿纠纷案
裁判要点
在因恶意提起知识产权诉讼损害责任纠纷中,判断当事人提起知识产权侵权之诉是否具有主观恶意,应当考虑当事人的权利基础及其对该种权利基础的认识能力、当事人提起侵权诉讼的目的等因素。
8
某环保联合会诉某生猪专业合作社等环境污染民事公益诉讼案
裁判要点
对于污染者自行提交的《环境修复报告》,人民法院要审查以确定能否用于环境修复,组织双方当事人质证、并邀请专家出庭发表意见,充分发挥庭审功能,确保实现修复生态环境的诉讼目的。若该《环境修复报告》不能实现修复目的,应发挥司法能动作用,征得双方当事人同意委托专家另行出具修复方案、监理方案,确保污染预防、治理方案科学合理、切实可行。
9
陈某生、潘某传播淫秽物品牟利案
裁判要点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处理自首和立功若干具体问题的意见》的规定,犯罪分子提供同案犯姓名、住址、体貌特征等基本情况,或者提供犯罪前、犯罪中掌握、使用的同案犯联络方式、藏匿地址,司法机关据此抓捕同案犯的,不能认定为协助司法机关抓捕同案犯。
10
孙某业、孙某友故意杀人案
裁判要点
投案意愿必须出于主动、自愿,这是自动投案的核心要求,更是实质性条件。具体判断投案是否主动、自愿要从两方面考虑,一是自动投案须是基于犯罪分子自由、真实意志的选择,二是投案行为须反映犯罪分子自愿置于司法机关控制下的主动属性。犯罪分子作案后留在原地等候抓捕的行为是否具有投案的主动性、自愿性,要结合案发时的客观环境和犯罪分子的具体举动进行综合判断。如果犯罪分子作案后因遭到周围群众围堵被迫留在现场的,不能认定其具有投案的主动性、自愿性;如果犯罪分子明知他人已报案,在有条件逃离情况下留在现场等候公安人员到来,且如实供述犯罪事实的,表明其有将自己交付司法机关控制的意愿,其行为成立自首。
11
程某诉赵某买卖合同纠纷案
裁判要点
微信账号不仅绑定了自然人的姓名、身份证号、手机号、银行卡号等信息,还以微信头像、朋友圈、微信运动等形式记载了自然人的个人特征、社会关系、行踪信息等,这些信息能够单独或者与其他信息结合识别特定自然人,属于自然人的个人信息,受到法律保护。买卖微信账号行为的实质是买卖微信好友的个人信息,违反法律的强制性规定,应当认定为无效。
12
徐某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案
裁判要点
个人既是单位所犯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罪的直接责任人员,依法应承担单位犯罪责任;同时又实施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犯罪的,应当分别认定为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罪的单位犯罪和自然人犯罪,分别量刑,再根据数罪并罚的规定进行并罚,不能将单位犯罪和自然人犯罪的金额直接累加认定虚开犯罪数额。
13
黄某垒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案
裁判要点
行为人在高速公路上驾驶车辆,存在醉驾、横跨多车道、掉头且逆行时间较长等多项违章行为的,应当结合案发时的路况、车流量、相对车速、逆行时间和距离等客观情况以及行为人对可能发生的危险结果的主观心态进行综合判断,认定其行为是否对不特定多数人的生命、财产造成了威胁,进而判断是否构成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
14
周某宝妨害公务案
裁判要点
以放火的方式实现其他犯罪目的的行为属牵连犯,处理原则是择一重罪论处,但适用该原则应以一行为触犯数罪名为前提,即该行为须同时符合数罪的构成要件。放火罪是刑事犯罪中社会危害性极大的一类犯罪,在量刑上与妨害公务罪差距较大,在实践中对此类案件的认定应当慎重。若投掷点燃汽油瓶的行为明确指向在场执行公务的行政机关工作人员这一特定对象,且在当时的客观环境下尚不足以产生危害公共安全的结果,不构成放火罪;该行为没有造成重伤后果,也不构成故意伤害罪,应以妨害公务罪定罪处罚。
15
吴某某受贿违法所得没收案
裁判要点
(1)违法所得没收程序的本质是财产权确认之诉,应采用民事诉讼的证据规则,确立“谁主张,谁举证”原则。检察机关代表国家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财物申请没收,与涉案财产有利害关系的自然人或单位可以作为相对方应诉。在审理中,先由申请机关承担举证责任,如果申请机关无法提供相关证据,即使利害关系人亦未提供任何证据,法院仍不予裁定没收。
(2)证明申请没收的财产属于违法所得